“止鼾神器”五花八门 真有神效?有哪些安全风险隐患?
发布日期: 2025-12-15 | 作者:其他
睡觉打呼噜是不少人的困扰,如今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搜索“止鼾”,会看到各式各样的“止鼾神器”。有的像鼻环一样号称夹在鼻子里就能快速止鼾,有的像在鼻子上插个“小电风扇”往里送气,还有的号称贴一副膏药就能达到止鼾效果,甚至有号称通过“低频脉冲”,一机断呼噜,不用药也可以睡好觉。那么,这些五花八门的“神器”真有这么神吗?其号称的功效是否属实呢?一起看相关报道。
浙江的姚先生长期打鼾,他尝试从网上购买了一款“电动止鼾神器”,用过之后,反而因产品刺鼻的气味让他的睡眠质量变得更差了。
消费者 姚先生:它就是用个塑料套插到鼻孔里面去,电动开关打开,然后有个风扇,有风进来。用了两个晚上没有效果。异味很重,在呼吸道里很不舒服。
这款产品的包装上写着适用于“呼吸不畅、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”等字样,唯独少了“医疗器械”注册资质。姚先生认为该产品涉嫌违规。
消费者 姚先生:没有生产地址、没有电话,我查了一下有关的资料,止鼾器是纳入二类医疗器械产品,需要经过相关许可才能生产,它这个都不具备。
消费者 王先生:先前是轻微的,现在加剧了,打呼噜的声音特别大。先前是没有鼻炎,用完之后就感觉一直有鼻涕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明确,以达到改善打鼾状况或扩张鼻孔的止鼾器、通气鼻贴等产品被明确划分为第二类医疗器械。
第二类医疗器械指的是具有中度风险,需要严控管理以保证其安全、有效的医疗器械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,除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外,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,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。
没有“医疗器械”注册资质的“电动止鼾器”,按照相关法规要求,不能宣传其具有止鼾功能,那么其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上,为何被大张旗鼓地宣传为“止鼾神器”呢?
某电动止鼾器生产商负责人 彭经理:我们是源头厂家,反正产品平台能上架就行了。我们不管这么多东西(广告),别人刚开始说这是属于医疗器械,上不了,后来也不知道如何解决掉的。
在主流电子商务平台搜索“止鼾器”,不少产品都是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的产品。比如平台上的一款“止鼾神器”——“优诺康”,号称安全、舒适、无害,专治打鼾,还有使用者现身说法:
产品视频:你就花小几块钱给自己备一个止鼾器,夹在鼻子上就像戴了鼻环一样,呼吸一下子就通畅了。
AI数字人:打鼾不仅影响睡眠质量,还可能是健康问题的信号,今天给大家推荐的这款“优诺康”打呼噜止鼾器,尤其适合于重度打鼾的男性朋友们。
在电商平台页面,这款产品的补贴价为16.8元,评价10万+,首页冒用了山西一款“液体止鼾器”的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,与产品完全不同,而在规格参数页面生产许可证“无”,生产企业“无”,医疗器械类别又成了“非器械”。这样的“三无”鼻夹在所谓的“医护问答”板块还配有医护人员对产品的介绍——“反馈有作用,可以缓解症状”“针对打鼾有很好的帮助”等。
店家“智能商城”北京店在售产品只有一件“止鼾神器”,券后价格129元,店铺月销2万件,号称植入了智能芯片,佩戴2—4周打鼾情况减轻90%。商品首页写着“当晚止鼾,可断根,不复发”。记者电话联系生产商余女士,她承认,产品就是个噱头。
在网上售卖的这款“止鼾神器”的“智能商城”注册地址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,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和记者说,企业虽然注册在金牛区,但并不在当地经营,他们找不到该企业,只能先列入异常经营名录。
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人员:“成都市露方鸿商贸有限公司”因为没在注册地经营,已经依法列进异常经营名录了。
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人员:这种宣传疗效的东西,只有医疗器械备案以后,或者是药品,才可以宣传疗效的。我们判断一个东西、要执法,得有相应的依据,判断治疗、疗效是有说法的、有标准的,“消除”是不能这么说的,它得有相应的证据,找到公司,让它提供,提供不出来,才能对它进行处罚。
这位工作人员表示,商家注册后,可以轻松换一个地方继续销售,他们现在面临执法困境。
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人员:这个就很尴尬,作为行政部门,依法把它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线年内没有检验,就会把它的营业执照吊销,作为行政部门只能这样。要去找这个人,只可以通过公安或者法院才能找人家。确实有重大隐患,能够最终靠政府部门协调,但这个也得有重大的违法行为。
这些既无医疗器械资质,也无科学依据的所谓“止鼾神器”,不仅骗取了消费者的钱财,还可能延误病情,甚至因产品质量低劣对使用者造成二次伤害。
而商家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,也让基层监督管理部门陷入“执法尴尬”——既“关不了店”,也“找不到人”。除了呼吁监管方面建立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,电子商务平台也应切实履行审核义务,多管齐下治理“止鼾神器”类三无产品的野蛮生长。
